江苏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精神和交通运输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确保完成我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依托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按照“远近结合、统筹谋划,科学设计、有序推进,安全稳定、提效降费”的原则,加快工程建设,确保2019年内取消我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广应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
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制定全省ETC发行推广应用服务实施方案。
2. 改造ETC发行系统,满足推广应用方案中针对不同场景的发行需要。
3. 实现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便利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实现高速公路车辆通行数据共享,便利治安防控和车辆违法行为查处。
4. 加快现有车辆ETC车载装置安装。开展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依托商业银行网点、车管所、4S店、运政大厅、政务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组织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居民小区和村镇,开展宣传和安装服务,2019年底前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
5. 推动汽车预置安装。落实国家ETC车载装置标准和新申请车型ETC车载装置选装有关工作部署。
6. 拓展服务功能,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开展ETC应用研究,提升高速公路信息化管理水平。
7. 升级优化ETC车载装置,研究推动ETC与新技术融合发展。
(二)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系统。
1. 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技术要求和总体技术路线,制定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技术方案、运营和服务规则、工程建设方案、网络安全防护制度。
2. 推进在建高速公路设计变更和改造工作,实施省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中心系统、高速公路收费车道硬件及配套软件系统改造,开展ETC门架系统硬件及配套软件系统标准化建设,加强系统网络及网络安全建设。
3. 推进已建和在建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设施建设,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
4. 推动交通运输部异地双活数据中心在江苏落地,加快省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中心数据中心改造。
5. 开展系统联调联试,基本具备系统切换条件。
6. 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要求,实现新旧系统切换,基本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7. 拆除高速公路省界正线收费设施,保障正线公路畅通。
8. 统筹应急、养护、服务、监督检查和公安查控等工作需要,综合利用正线外的设施。新建、扩建的高速公路,在省界高速公路选择地点预留广场,用于应急、服务和公安查控等工作。
9. 省界高速公路收费站拆除后,探索实施新形势下省界公安检查站查控模式。
(三)加快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1. 加快推进相关法规修订完善,清理规范地方性通行费优惠减免政策。
2. 按照国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省内车型分类标准。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同步实施入口治(拒)超。
3. 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引导拥堵路段、时段车辆科学分流,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
4. 研究统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政策。
5. 完善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对偷逃车辆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四)推动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置换。
按照国务院部署,研究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截至2014年底符合政策规定的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优化债务结构,减轻债务利息负担,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创造有利条件。
(五)落实收费人员分流安置。
按照新收费体系架构,明确人员编制。坚持属地负责和转岗不下岗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收费人员安置工作方案,以内部择优转岗为主,多渠道分流安置收费人员,依法妥善处理职工人事劳动关系,保障收费人员合法权益。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交通运输厅和江苏交通控股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江苏交通控股公司,以及南京、常州、苏州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指导、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协调机制,抽调精干人员,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层层压实责任,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地方债务管理平稳有序。要在科学合理的前提下,倒排工期、并行推进,按照应急工程简化基建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加强资金保障。ETC车载装置安装、系统和设施建设改造资金由江苏交通控股公司和相关市人民政府统筹负责,采用通行费收入列支、财政补助等方式解决,鼓励通过市场机制筹集资金,积极争取财政部安排车辆购置税给予适当补贴。
(三)加强安全管理。强化相关设施和系统建设改造期间施工管理和后期运营管理,确保系统和网络安全。针对新的收费方式和制式调整可能带来的风险,加强技术攻关和工程测试,提高相关系统应用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四)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风险防控,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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