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妻子刚刚去世,南通这个男人就被女儿告上了法庭,背后原因竟是…

  • 休杰
楼主回复
  • 阅读:13235
  • 回复:0
  • 发表于:2019/5/22 10:24:16
  • 来自:江苏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南通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前言:

南通人胡先生,在妻子去世几个月之后,就被自己的女儿告上了法庭,那么,这个家庭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又是什么样的原因,让女儿在母亲去世后将自己的父亲告上了法庭呢?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2017年7月

胡云(化名)向崇川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要求法院判决胡云(化名)

按母亲龚玉兰

在2016年4月6日订立的

公正遗嘱继承相应房产

按照法定继承规则

继承母亲名下遗产

并分割母亲龚玉兰去世前

留下的422819元的银行存款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接到起诉后

崇川区人民法院按照案件类型

将该案指派给家事审判庭进行审理

面对起诉

在审理阶段


本案的被告,也就是胡云的父亲胡先生,向法庭提出:其妻子龚玉兰所订立的两份遗嘱应该无效。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而对于原告主张的遗产

胡先生则认为

应当由自己分得一半夫妻共同财产

另一半属于龚玉兰的遗产

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陈品德  被告委托代理人
关于他妻子死亡的时候,之前她个人写的遗嘱,所谓的个人遗嘱,那么我们是不予认可的。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原来

在2013年的时候

由于胡先生和妻子的婚姻破裂

妻子龚玉兰患病后

就在自己的日记里面

写下了一份自书遗嘱

后来在2016年的4月份

她又在公证处订立公证遗嘱

表示自己去世后

所有遗产由女儿胡云继承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原告的诉讼请求主要就是,按照这个母亲生前留下的这个公证遗嘱,来继承她母亲的那部分遗产。


最终

崇川区人民法院认定

2016年4月

龚玉兰所作的公证遗嘱

对其真实性

关联性予以确认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面对法院的这一认定结果

被告胡先生在法庭上突然提出

胡云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她是自己和妻子在30年前抱养的

而自己已经单方面与胡云

解除了养父女关系

因此在本案中

胡云没有权利继承妻子的遗产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经过法院调查

原来在1980年的时候

胡先生经人介绍与龚玉兰相识

并组建了家庭

虽然婚后两人的生活

也过得非常美满

但是却一直没有孩子

后来在胡云出生六天后

夫妻俩就抱养了她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虽然胡云是抱养的

但是在此后的30多年时间里

龚玉兰对她尽到了养育的责任

形成了收养关系

而在法庭上

胡先生未能够提供

双方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

因此法院认定这一收养关系成立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案件的审理到了这一阶段,已经很明显:胡云有权按照母亲龚玉兰生前所作的公证遗嘱来继承遗产。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然而此时

作为被告的胡先生

却突然提出要追加自己

五岁的女儿胡瑾祥(化名)为原告

来分割自己妻子龚玉兰的遗产

那么

这个多出来的女儿到底是谁?

她是否有权来继承龚玉兰的遗产呢?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早在2005年的时候

胡先生从单位下岗后

对妻子龚玉兰提出

要到广东去和自己的朋友做生意

而到了广东以后

胡先生通过自己的努力

在事业上也有了一定的发展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本以为

这个家庭

会因此而变得稳定和幸福

但是好景不长

2006年

龚玉兰查出患有慢性肾衰竭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渐渐地

胡先生开始对妻子

以及自己的家庭变得冷淡

在随后的日子里

他在广东认识了案外人莫女士

并开始同居

2012年11月

他们的女儿胡瑾祥出生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陈程  崇川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主审法官

胡先生本人也提供了一个小女儿的出生医学证明,从出生医学证明上我们能看出,这个小女儿其实不是胡志华和他妻子所生的,是胡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案外人第三人所生的。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在法庭审理阶段

胡先生提出

当初在征得龚玉兰同意后

他把胡瑾祥的户口

登记在自己家的户口本上

所以这个小女儿

也是胡家的家庭成员

因此有权利来继承

自己妻子龚玉兰留下的遗产

陈品德  被告委托代理人
我们从考虑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应该小女儿应该有适当的份额。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最终

崇川区人民法院认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

集中在龚玉兰与胡瑾祥之间

是否存在抚养关系?

胡瑾祥是否为龚玉兰的法定继承人?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通过在案证据

承办法官发现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首先,胡瑾祥并非龚玉兰的亲生女儿,其生母为案外人莫女士;

其次,胡瑾祥并非龚玉兰的养女,也没有证据证明龚玉兰按照《收养法》的规定收养胡瑾祥,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黄晴 崇川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承办法官
他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另外的人生下来的这个孩子,这个孩子肯定不能认定为继子或者继女的。


因此法官认为

如果认定胡瑾祥

是龚玉兰的法定继承人

等于变相鼓励

违背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这不仅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同时也将极大损害社会的公序良俗。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最终

崇川区人民法院认定

胡瑾祥不是龚玉兰的法定继承人

龚玉兰

2016年4月6日的公正遗嘱

合法有效



2018年5月4日

崇川区人民法院对该案

作出一审判决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后 记

在这起案件当中,我们看到胡先生在背叛婚姻的情况下,竟然还振振有词地要求自己与第三者所生的女儿去继承亡妻的遗产,实在是让人不齿,还好法官通过认真细致地调查,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这也让大家感受到法治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来源:南通新闻圈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点击阅读原文免费发布求职招聘、出租出售各类便民信息!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