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昨起施行

  • ㄜ~{离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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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5/4 12: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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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宣传与巡查并进 引导市民共创生态南通

南通网讯 (记者何家玉)《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昨起正式施行。上午,我市警方携手街道、社区等部门在南大街工贸广场举行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为市民答疑解惑,引导大家共同遵守禁限放规定,共创生态南通。

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顺应群众期盼、回应群众关切的重要决策,也是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实现绿色发展的具体举措。根据《条例》规定,市区禁放区包括五山风景区和濠河风景区两个区域,任何时间和地点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也不例外;限放区则包含崇川、港闸、开发区绝大部分地区以及通州部分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礼花类、升空类、组合烟花三类烟花爆竹,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外,每天21时至次日8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介绍,为保障《条例》的贯彻执行,公安机关在加强宣传的同时,也已组织巡查力量,及时发现、查处违法燃放行为。警方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条例》,共同为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文明作出努力,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对违法燃放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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