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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时间:2018-08-03 事件发生地点: 事件描述: 我们五月份在碧桂园云谷定了一套房子,总价是87万元(购买前明确要求做按揭贷款,给不了全款),先给了8万元的定金,然后按其要求的时间给了50%的首付款,再给了40万。这样前后共给了48万作为首付款,剩余39万作按揭贷款。但是在做按揭贷款的时候,发现房屋的总价为79万,还有8万不在里面。在和对方销售和碧桂园负责人沟通后,对方一边说为了少缴税,一边又说这钱就是他们想多赚的。我们深深感觉到了欺骗,咨询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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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10月6日在通州区兴仁镇兴西河桥红绿灯下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骑电动车的男士当场死亡! 看这车给撞的,就知道太惨了,人撞得更惨,打了马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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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事隔几日,我刚从惊魂和慌乱之中稍歇片刻。现在每日从体育广场经过时,都不想不敢再回眼看它一次。体育广场原本是孩子最喜欢的广场,周末节假必去。意外发生于消防滑柱,孩子从上面掉下来,速度之快,站在下面的我连手都来不及伸出。诊断摔断了两根腿骨,额头起了个大包。在这里,我要感谢那天晚上主动抱我孩子去对面医院的某位孩子的爸爸。因为孩子体重太重,我抱不动,这位瘦瘦的文质彬彬的眼镜爸爸抱着她一路冲向医院,走走歇歇再走,气喘吁吁,却把自己的孩子独自留在广场。我想当面感谢他。周围的群众说,这不是第一次发生意外了,这么高的滑柱,底下一点防护网也没有。晒了那么多年的塑胶地板,缓冲的保护作用基本等于零。建议有关部门尽快解决这个安全隐患问题,不要让强身健体的活动变成损害身心健康的事故。同时,设施上的提示青少年禁止攀爬,大家都熟视无睹。看看上面玩耍的人,都是孩子们,甚至连幼童都有。希望广大的爸爸妈妈们,让孩子玩适合年龄的娱乐活动。希望孩子是此项活动项目的最后一个受伤的娃。
最后回复: 2015/7/20 11:15:25 by 任何人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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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沈雪梅)昨天,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南通市系列活动在南通中学体育馆拉开帷幕。市语委主任、副市长朱晋出席启动仪式。 今年推普周主题是“说好普通话,圆梦你我他”,我市将举办全市规范汉字书写比赛现场决赛,评选第二批市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组织各地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诵读活动,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视导员到乡镇社区宣讲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开展面向基层幼儿教师普通话达标培训测试,开展“千师送教”、经典诵读、推普宣传进社区到乡镇等活动。
最后回复: 2014/9/16 9:31:15 by 转身 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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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凌晨4点多,市区姚港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外出晨练的老人被一辆商务车撞倒在地,当场身亡。肇事司机报警后离开现场,后于当日下午投案自首。目前肇事司机刘某已被警方控制。 现场血迹斑斑满地狼藉 昨日凌晨4时50分,江海晚报热线电话接到报料称,市区姚港路上发生一起车祸,一位行人被撞倒。 5时20分,记者赶到了事发现场。车祸现场位于姚港路虹桥路路口南侧约200米处,记者赶到时,已有多辆警车赶到现场,警方在事发区域设置了路障,几位民警在对现场进行勘查,并拍照取证。被撞倒在地的行人已被抬离现场,一滩清晰可见的血迹残留在马路上。 据记者观察,行人被撞倒地的位置,恰好位于姚港路35号(原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办公楼前。肇事的是一辆别克商务车,车身为银灰色,悬挂的车牌号码为“苏F69138”。该商务车车头朝北,靠边停在马路的东侧。商务车的左侧前大灯被撞碎,车头左侧的页子板发生凹陷,保险杠左侧的一块车漆被撞掉,留有明显的撞击痕迹;左侧反光镜被撞掉,镜子的碎片散落在路面上,满地狼藉。肇事车辆的司机已不知所踪。 一位在附近打扫的保洁员告诉记者,“被撞倒的是一名60多岁的老人,上身穿白色汗衫,脚上穿着帆布鞋,看起来应该是外出晨练,120到现场时,人已没有了呼吸。” 肇事司机下午投案自首 事故发生后,交警支队二大队的民警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由于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案件随后被移交到交警支队侦查大队进行处理。 从现场的勘查结果来看,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沿姚港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距离虹桥路路口约200米时,车子的左侧撞上了老人,老人被撞飞数米远后倒地身亡。 “肇事的司机已在下午投案自首,具体的事故情况还在调查中。”当天下午,一位负责办案的民警告诉记者。 据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肇事司机姓刘,1983年出生,南通市区人,所驾驶的别克商务车隶属于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崇川分局一下属单位,刘某为该车专职司机。受害者姓沙,1946年出生,68岁,家住市区虹桥新村。目前,交警部门已经约谈了双方家属,并将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涉事部门网上发帖回应 事故发生后,由于肇事司机存在现场逃逸的行为,这一事故一时间在本地热门论坛“濠滨论坛”上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和热议。网友普遍对“究竟是何人驾驶?是否酒后驾驶?是否公车私用?”产生了疑问。 昨天下午6时44分,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崇川分局网络发言人在“濠滨论坛”发帖,对网民的相关疑问进行了正面回应,全文如下:“2014年9月14日凌晨,我局下属单位崇川土地市场服务所司机刘智铭擅自使用牌照为“苏F69138”别克商务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男子死亡。目前,该司机已被南通市交巡警支队控制,接受调查处理中,我局也尽全力积极配合。同时,对发生此次事故的原因进行深刻分析和反省,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查找漏洞确保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我局对事故受害者的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已组成专门工作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对由此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深感抱歉。”落款为“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崇川分局”。 目前,该案的具体情况还有待交警部门进一步调查。江海晚报也将对此事继续关注。 记者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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